为加强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包括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2026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丹东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在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80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各目标院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2日8点至2026年6月10日24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已签订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我单位指定邮箱(32328892@qq.com)进行报名,每名考生仅限申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的《丹东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有医师资格证要提供证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500字以内简述个人经历)。
7.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附件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春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