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星斗”工程2026年医卫类硕博人才选拔公告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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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建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 台,全力推动全球研发中心城市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建设 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决定实施长 沙市国有企事业单位 2026 年硕博人才引进“星斗”工程,分综 合类、教育类、医卫类、国企类四类选拔一批硕士博士人才。 现将医卫类硕博人才选拔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 

公开选拔医卫类硕博人才 300 名,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200 名,区县(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100 名,具体选拔岗位及选 拔条件见附件 1

二、选拔对象 

国内、国(境)外高校 2025 届、2026 届毕业的优秀硕士研 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培养管理 

1.选拔人员使用事业编制,试用期和岗位等级按事业单位新 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选拔人员符合市级、所在区县(市)和用人单位现行人才 政策条件的,可根据相应人才政策享受有关待遇和补贴。 

3.市、区县(市)两级组织部门、卫健部门将建立医卫类“星斗”工程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 

四、选拔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1995 9 1 日及以后 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90 9 1 日及以 后出生)。

4.国内、国(境)外高校 2025 届、2026 届毕业的硕士研究 生、博士研究生,须在 2025 1 1 日至 2026 7 31 日期 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6 7 31 日前取得执业医师资 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合格成绩单);国(境) 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于 2026 9 30 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取消选拔资格。 

5.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长沙市“星斗”工程硕博人才选拔 岗位专业指导目录》(附件 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 情况时,由长沙市卫生健康委会同长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未满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 限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 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 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 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 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选拔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网上报名、资格 初审、适岗能力评价、笔试、资格复审、面谈、体检、考察、 递补、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报名时间为 2025 9 21 9:00 2025 10 19 17:30。报考人员登录“长沙市 人事考试服务网”(https://csks.cs12333.com/ui/examp/#/)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指南见附件 3。 

2.报考区县(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报名时间为 2025 12 1 9:00 2025 12 11 17:30。报考人员登录长 沙市人事考试服务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指南见附 件 3。 

3.报名成功后,所报岗位未被取消选拔计划的,不得再改报 其他岗位。

4.报名期间,将定期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各岗位报考人数信息。 5.同时报考“星斗”工程其他类岗位的,若后续笔试、面谈 (考核、面试)时间安排冲突,由报考人员自行选择其一,其 他类报考岗位视为主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审查的形式进行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拔岗位条件的,资 格初审为不合格。

3.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 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计划数达到 3:1 方可开考,否则取消 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和区县(市)属医疗卫 生机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报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须于 2025 10 22 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区县(市)属 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人员须于 2025 12 13 日前登录报名网 站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未能 正常参加选拔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选拔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 人员不符合选拔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适岗能力评价 

1.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依据报考人员在长沙市人事 考试服务网填报的信息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结合岗位实际 需求,对其适岗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2.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按照与岗位计划数 20:1 的比例,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 进入下一环节(低于 20:1 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适岗能力评 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下一环节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报考市 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适岗能力评价通过人员名单于 2025 11 12 日前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区县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适岗能力评价通过人员名单于 2025 12 27 日前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四)笔试 

1.报考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 岗位并通过适岗能力评价入围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参 加笔试。报考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和区县 (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免笔试。

2.笔试暂定于 2025 11 15 日上午在北京、上海、武汉、 西安、长沙等地同时进行,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 选择笔试考点。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长沙市卫生健康 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笔试内容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 版)(附件 4),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E 类)中《职业能力 倾向测验》(E 类),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 100 分,合格分 数线 60 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 绩仅作为入围下一环节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笔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岗位计划数 3:1 的比 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 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谈环节。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谈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官方网站公布。 

(六)面谈

1.面谈在长沙进行,面谈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长沙市卫 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2.面谈满分 100 分,合格分数线 80 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 线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面谈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七)体检

1.入围体检人选按照与岗位计划数 1.5:1 的比例(四舍五 入),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确定。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等相 关信息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3.体检合格的人员,须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因特 殊原因不能当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先签订《聘用意向承 诺书》。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考察时间、地点等相关信 息另行通知。

(九)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照与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在考察合格人员 中依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他考察合格人 员为差额考察人选,在聘用人选公示前,如有拟聘用人员取消 聘用资格或主动放弃的,则在差额考察人选中按面谈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分批次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人 事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交个人档案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待本人与该单 位解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虚构经历,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 不正当手段获取选拔资格的,选拔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反 事业单位选拔纪律要求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 其面谈往返长沙的国内城市间交通费。

4.本次选拔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 导培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5 举报监督电话:0731-88666173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731-849077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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